减肥论坛 - 瘦瘦网[SShou]

论坛首页 注册为会员,加入我们吧! 在这里你可以查看你订阅的主题, 使用悄悄话, 编辑你的个人

资料和进行喜好设置 论坛日历 常见问题解答  

登录用户身份,以拥有更多权限,使用更多项目 阅读

减肥文章,学习减肥知识 测试

你的体重是否合理,计算食物热量 制订减肥食谱方案 体重管理计划(减肥计划)制订、记录、跟踪  

减肥论坛 - 瘦瘦网[SShou] : Powered by vBulletin version 2.2.3 减肥论坛 - 瘦瘦网[SShou] > 瘦瘦贴吧 > 减肥贴吧 > 安徽阜阳怎么老出事啊?仿白宫办公楼举报人死亡
  上一主题   下一主题
作者
主题 发布新主题    回复主题
king
中级会员

注册日期: Dec 2003
来自:
发帖数: 166
财富: 3340 瘦币

安徽阜阳怎么老出事啊?仿白宫办公楼举报人死亡

  本报4月22日刊发《阜阳“白宫”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》报道后,引起安徽省有关方面重视,有关部门已派员赴阜阳进行调查。

  4月28日,《安徽日报》发表了《安徽省有关部门派员赴阜阳调查举报人死亡事件》的报道,这篇包括标点符号不到100字的报道说:4月22日,有关媒体发表《阜阳“白宫”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》的文章后,引起了我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。近日有关部门已派员赴阜阳进行调查。

  记者今天从李国福的家人处了解到,迄今为止,没有任何调查组成员与他们或代理律师接触。一周前,中央电视台记者在采访颍泉区法院、检察院时,对方声称安徽省高院、省检察院已经介入案件调查,他们不方便接受采访。

  今天下午,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从颍泉区法院拿到了一份《刑事裁定书》,裁定书称:在诉讼过程中,公诉机关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,决定撤回对张俊豪、袁爱平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指控,本院认为,公诉机关撤回对张俊豪、袁爱平犯毁灭证据罪的指控,符合法律的规定,应予准许。

  2007年8月26日,阜阳“白宫”举报人李国福及其妻子袁爱平、女婿张俊豪被颍泉区检察院带走,袁爱平在关押37天后被放回家,张俊豪被批捕,至今仍在看守所中,李国福于3月13日在监狱医院身亡。

  3月5日,袁爱平与其女婿张俊豪在颍泉区法院受审。检方指控,张俊豪涉嫌贪污、帮助毁灭证据罪、窝藏罪三项罪名,袁爱平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。

  袁爱平对这份《刑事裁定书》颇为疑惑,裁定书显示,裁定日期为4月11日,为什么在20多天后才交给当事人?

  事实上,本报记者4月21在颍泉区检察院采访时,检察长汪诚仍然认为袁爱平有罪,声称袁爱平仍被监视居住。

  检察机关虽然撤销了对袁爱平的指控,但其女婿张俊豪案件却要再次审理。张俊豪家属日前接到通知,5月9日,张俊豪案件将由颍泉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。

  自上次受审后,张俊豪案件迟迟没有宣判,法院一直找他的家属协商,要求张俊豪认罪。4月21日,颖泉区法院在与张俊豪家属谈判中突然得知了记者采访的消息,法院院长当即表示,张俊豪案件需要重新审理。

  本报关于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的报道见报后,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,新华社、中央电视台、《南方都市报》等多家媒体记者前往阜阳调查采访。

  该事件也引起了阜阳当地媒体的强烈反应。由阜阳市委宣传部主管的《颖州晚报》在5月2日刊发了一篇评论,称“某报”妖魔化阜阳。该报在第三版上刊发了题为《记者的良知和媒体的责任》的评论员文章,在这个大标题下方,刊发了一篇题为《妖魔化阜阳的背后》的评论,署名为网友“可灵可利”。

  评论说:最近,一家报纸22天时间内用了2个专版6篇报道1篇评论1篇跟踪报道对准了安徽阜阳……在这些报道中,无论是题目还是内容,它的导向性一目了然。如果是真实的,那么它的偏向是让人尊重信服的,可如果是道听途说,再加上个人的臆猜,不能不让人怀疑背后的动机。

  阜阳5月6日电
中国青年报
李润文
安徽阜阳市颍泉区政府办公楼,被当地群众称为“白宫”。

king 上传了这个图片:

向版主反映这个帖子 | IP: 已记录

旧帖子 05-07-2008 09:37 AM
king 离线 点这里查看 king 的个人资料 点这里给 king 发送一条悄悄话 查找 king 的更多帖子 将 king 添加到你的好友列表     ◆团购能测脂肪水分的体重秤◆  制订减肥计划  编辑/删除 引用/回复
所有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. 现在时间是 06:52 PM. 发布新主题    回复主题
  上一主题   下一主题
显示可打印版本 | 将本页发送给朋友 | 订阅该主题

快速回复主题
帖子标题: (可选)
你的回复:

查看下面的论坛状态
可以了解发帖所允许
使用的各种代码.


[检查文字长度]
选项: 自动URLs分析: 自动判别网址加上连接 [URL] 和 [/URL] 代码.
邮件通知: 当有人回复你的主题时你将收到邮件通知, 限注册用户使用.
显示个性签名: 在信息中包括你个人资料中的签名. 只限注册用户使用.
请输入验证码   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或验证码失效,请点击验证码刷新! 看不清?

论坛跳转:
给这个主题评分:

论坛状态:
你可以发布新主题
你可以回复主题
你可以上传附件
你可以编辑自己的帖子
HTML代码 禁止
vB代码 禁止
表情符号 允许
[IMG]代码 禁止
管理选项:

搜索 整个互联网 搜索 瘦瘦网 www.SShou.com
 


< 联系我们 - 减肥论坛 - 瘦瘦网[SShou] >

减肥论坛 减肥方法 减肥食谱 如何减肥 减肥药 快速减肥 针灸减肥 健康减肥 车险报价中心

Supported by: 瘦瘦网[SShou.com]     京ICP备05069986号
此论坛之所有资料 版权所有©2004-, SShou.com;All the materials Copyright ©2003-, SShou.com